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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历年真题选篇(24):合同的

2019-09-17 15:3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内行使撤销权。【2010年真题】

A.1

B.2

C.5

D.20


2.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011年真题】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3.甲欠乙50万元贷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清偿对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要求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丙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甲

B.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

C.丙起诉甲以50万元为限

D.丙的起诉费用由自己支付


4.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2011年真题】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C.丧失商业信誉

D.企业负有较大债务

E.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5.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实质损害的,债权人( )。【2012年真题】

A.可以自主放弃债权

B.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C.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D.自行承担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E.只能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维权


6.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消灭。【2012年真题】

A.6个月

B.1年

C.2年

D.5年


7.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是( )。【2012年真题】

A.施工工作人员的报酬

B.实际支付的建筑构配件价款

C.欠付工程价款利息

D.实际支付的材料款

E.当事人未约定的垫资利息


8.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按照过去习惯又无法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应该在( )履行。【2012年真题】

A.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被告所在地


9.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出现( )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不得以此主张不安抗辩权。【2012年真题】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企业负有巨额债务

D.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10.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工程欠款150万元,总包人却以发包人的尚有待付工程款200万元未付为由拒绝付款,分包人多次催款未果,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150万元欠款及其利息,关于分包人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B.只能以总包人的名义起诉

C.只能起诉总包人

D.属于行使代位权


11.不安抗辩权人与相对方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关系是( )。【2013年真题】

A.债务人先履行合同

B.债权人先履行合同

C.双方同时履行合同

D.无先后关系


12.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可以中止履行。【2013年真题】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丧失商业信誉的

C.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D.有大量诉讼及仲裁案件的

E.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13.材料供应合同中对钢材的价款约定不明确,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且依合同有关条款等仍不能推定,则该价款按( )履行。【2013年真题】

A.订立时履行地市场价格

B.履行时订立地市场价格

C.履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

D.政府指导价格

 

14.某建设工程因中途停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拟解除施工合同,根据《合同法》,该施工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合同中( )。【2013年真题】

A.全面履行

B.履约担保

C.结算和清理

D.争议解决

E.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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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故选D.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
4.【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抗辩权。对方有下列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况。
5.【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6.【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撤销权。《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7.【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作出了如下解释:(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案件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和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的规定。依据《合同法》第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调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9.【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制度在于保护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但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以该当事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存在于对方当事人的现实危险威胁为条件。根据《合同法》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选项C的错误在于"只能",实际上还有其他选择,如行使代位权。参见教材P183.
1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抗辩权。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且有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行使。参见教材P183.
12.【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抗辩权。对方有下列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况

参见教材P183.
1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履行的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参见教材P173.
14.【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履行纠纷的处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参见教材P174.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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