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启注册!应急管理部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好消息!好消息!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经过应急管理部审核后正式下发,这也使“一消暂停注册”告一段落,即将恢复注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2019年8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贯工作,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为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从业条件。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2个(含本数)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在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兼职。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河南省的消防工程师报名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已经报上名的大家抓紧时间开始学习就行了,错过今年报名的考生已经来不及了,可以准备先开始学习,明年再报名哦!
(责任编辑: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