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新版教材】二级建造师法规记忆重点4

【新版教材】二级建造师法规记忆重点4

2014-03-17 11:20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负总责。

2、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7权利(知批拒避赔用教)3义务(遵规学习报告)。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造师监督。

4、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5、特重事故大国务院,重大省级,较大市级,一般县级进行事故调查(下放一级进行调查)。

6、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从受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该专业。

7、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项目负责人只负责落实(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其它落实)。

8、垂直运输,安拆工,爆破工,超重信号工,登高加设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证。

9、编制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吊,脚手架,拆除爆破,其它等,由总工,总监签字。

10、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要专方案,专家论证。

>>>>本文由学信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郑老师审核修正~~<<<<

二级建造师法规记忆重点:【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第八部分】【第九部分】【第十部分】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