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规定知识点:禁止
禁止肢解发包:
《建筑法》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情况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规定
→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无效、 投标有效期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人以行贿、低于成本报价、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特点、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联合体投标应当签订协议、 联合体投标保证金
→中标的法定条件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