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教材】二级建造师法规记忆重点7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进行监督。
2、禁新建排污口: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区。
3、工程开工15日前,施工单位向县级办理噪声污染申报。
4、夜间施工,只需要向县级申请证明,并公告即可,不用审核和同意。
5、不符合民用节能强制标准,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均不得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验收,机关受理10日内进行消防检查。
7、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7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8、工程中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标准的,建设单位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9、国家标准是通用的,行业标准是专用的,考试中看通用还是专用对应即可。
10、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工作,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进下、有毒有害等第四级体力劳动,公司提供保障也不行,规定死了,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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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记忆重点:【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第七部分】、【第八部分】、【第九部分】、【第十部分】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