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知识点:投标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工程建设醒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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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必须招标情况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规定
→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无效、 投标有效期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人以行贿、低于成本报价、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特点、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联合体投标应当签订协议、 联合体投标保证金
→中标的法定条件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