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知识点:不得再分包、转包
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
违法分包,是指以下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有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命运分别庄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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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工程项目管理、 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工程分包、范围、 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不得再分包、转包违法分包、 分包单位的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