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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的法定条件知识点: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2014-03-18 14:5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范围;

(2)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5)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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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必须招标情况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规定

招标基本程序禁止肢解发包

→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有效期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行贿、低于成本报价、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特点联合体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应当签订协议联合体投标保证金

→中标的法定条件

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确定期限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报告招标投标情况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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