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知识点:分包单位的条件与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知识点:分包单位的条件与

2014-03-19 09:3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发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证。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总承包单位如果要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并取得认可。这种认可应通知两种方式:

(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

(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工程项目管理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共同承包的适用范围、资质要求、责任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工程分包、范围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不得再分包、转包违法分包分包单位的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