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知识点:
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诈欺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的订立的合同。
2、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赔偿损失的概念、特征、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赔偿损失的范围、 约定赔偿损失与法定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限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终止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及其特征、 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违约责任的种类、违约责任的免除
→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