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工伤处理的规定知识点:工伤认定

工伤处理的规定知识点:工伤认定

2014-03-21 14:5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工伤认定: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从事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盒子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远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的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决定。

提出工伤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狠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种类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法人事项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包工头”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劳务分包企业

→劳动保护的规定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特殊保护制度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福利

→劳动争议的解决

生育保险、福利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工伤处理的规定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订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劳动保护、工伤处理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