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知识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
标的物毁坏、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之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有买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1、凭样品买卖;
2、试用买卖;
3、招标投标买卖;
4、拍卖;
5、易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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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的解除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借款合同的其他规定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法律特征、内容类型、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对租赁合同的其他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式联运合同
→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