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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知识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

2014-03-24 10:1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

标的物毁坏、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之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有买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

1、凭样品买卖;

2、试用买卖;

3、招标投标买卖;

4、拍卖;

5、易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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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揽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解除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特殊买卖合同的规定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借款合同的其他规定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法律特征、内容类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租赁合同的其他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概念、法律特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式联运合同

→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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