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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知识点:孳息的归属和买卖

2014-03-24 10:18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孳息的归属和买卖合同的解除: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所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因标的物的物主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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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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