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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知识点:劳动合同的终止

2014-03-21 09:4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劳动者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1 级至4 级伤残的,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 级、6级伤残的,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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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种类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法人事项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包工头”用工模式劳务派遣劳务分包企业

→劳动保护的规定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特殊保护制度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福利

→劳动争议的解决

生育保险、福利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工伤处理的规定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订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劳动保护、工伤处理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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