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识点:施工现场大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1、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2、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察或者在被监察时弄虚作假的;
3、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忙活着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4、为采取放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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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止主要包括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 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
→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建设项目大气污染、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 对向大气排放污染单位的监管、 水污染及防治、 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 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违法行为、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