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识点:哄抢、私分
哄抢、私分国有文物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文物保护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2、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
……
4、将国家禁止处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
5、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6、走私文物;
7、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
8、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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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 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 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范围
→在文物保护单位地带施工的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施工的规定
→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工作、 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对水下文物应如何报告和保护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哄抢、私分国有文物等违法行为、 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等工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 水下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