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知识点:危险部位设置
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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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实施、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不同施工阶段等应当采取的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 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及费率、 投保、 索赔、安全服务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