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知识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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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
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实施、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不同施工阶段等应当采取的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 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及费率、 投保、 索赔、安全服务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