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知识点:勘察单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官。
工程勘察成果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和前提条件。
因此,勘察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件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勘察,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不能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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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相关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批准手续、 不得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费用、 建设单位不得购买、租赁的设备、 申领施工许可证提供的资料、 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 设施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
→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