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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知识点:施工质量检

2014-04-10 10:5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1、严格工序质量检验和管理;

2、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该合同文本》的规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如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已经批准,施工单位可继续进行隐蔽或施工。

建设工程的返修:

《建筑法》规定,对以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合同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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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按图施工、遵守标准防止设计文件和图纸出现差错

→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检验制度规定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

不得上岗作业的人员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反资质管理规定偷工减料检验检测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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