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知识点:诉讼时效期间的种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4 类: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赔偿的;延付或拒绝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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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即超过诉讼时效的处理、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效中止中断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内容、 审判监督程序、监督程序的提起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的概念、执行依据、 执行案件的管辖、执行程序、 执行中的其他问题、执行措施、 执行中的执行措施、 执行中止和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执行中止和终结的情形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