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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知识点

2014-04-22 15:4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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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行政诉讼管辖起诉

→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审理判决执行

→侵权的赔偿责任

侵犯人身权侵犯财产权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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