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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知识点:执行

2014-04-22 15:5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据不直接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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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行政诉讼管辖起诉

→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审理判决执行

→侵权的赔偿责任

侵犯人身权侵犯财产权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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