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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施工许可证的开

2014-09-25 08:5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计划:第二阶段

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资质许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规定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分包、骗取资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职业岗位范围建造师的基本权利、义务继续教育、注册机关的监督管理

点击回顾:上阶段知识点

施工许可证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布“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抢险救灾等工程

3、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4、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如军用建筑物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的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

2、主体不同;

3、内容不同。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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