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担保与担保合同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担保与担保合同

2014-09-17 14:44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计划:第一阶段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的形式法的效力层级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的关系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代理人的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的方式及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证种类抵押权质押及其种类留置、定金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收益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建设工程活动中,保证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1、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以上规定的,可以补正。

2、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有两种:

(1)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以下组织部能作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4、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5、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德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 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