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建设工程合同范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计划:第四阶段 |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赔偿损失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范围、赔偿损失、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 |
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
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规定的国家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合同启示范作用的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的作用:
推行这一制度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合同的签订合法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也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和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好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刑侦管理部门,相继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
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无直接关系。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