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施工单位违反相
违反资质管理规定和转包、违法分包造成质量问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对直接负责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