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设计依据及深度
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
《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业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依法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通常的做法是设计文件完成后,通过建设单位发给施工单位,再由设计单位将设计的意图、特殊的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等向施工单位作详细说明,并负责解释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的疑问。
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的重要义务,对确保工程质量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