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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竣工验收的主体

2014-10-29 09:2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计划:第九阶段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施工单位违反相应的责任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划分、承揽、标准设计依据及深度规定、建筑材料选用、技术交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注意事项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及需提交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签订处理、违反规定处罚

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违反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点击回顾:上阶段知识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管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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