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民事诉讼程序执

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民事诉讼程序执

2014-10-31 09:31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计划:第十阶段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的概念、依据、管辖民事诉讼程序执行中的其他问题、执行措施民事诉讼程序执行中止和终结

仲裁协议的规定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的开庭和裁决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的执行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调解的规定和解的规定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

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侵权的赔偿责任

点击回顾:上阶段知识点

执行中的其他问题:1、委托执行;2、执行异议;3、执行和解。

执行措施:

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方法和手段。

执行中的执行措施: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留、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于规定》,对于执行措施增加了如下内容: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3、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