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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仲裁协议的规定

2014-10-31 10:01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计划:第十阶段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的概念、依据、管辖民事诉讼程序执行中的其他问题、执行措施民事诉讼程序执行中止和终结

仲裁协议的规定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的开庭和裁决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的执行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调解的规定和解的规定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

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侵权的赔偿责任

点击回顾:上阶段知识点

裁有下列三项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

3、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协议是在当事人自愿将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最常见的仲裁协议形式。

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仲裁协议的效力: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2、对法院的约束力;

3、虽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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