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概念: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违约方应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赔偿对方所蒙受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具有的特征包括:
1、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
2、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主;
3、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的金钱。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事先约定免责的条款;
4、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为原则。
赔偿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是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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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