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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点拨:申请撤销

2015-03-11 14:1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申报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回顾: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六阶段第七阶段第八阶段第九阶段第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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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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