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二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点拨:劳动保护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点拨:劳动保护

2015-03-16 15:01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休息至少一天。

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1.5倍(平时加班)、2倍(周六周日)、3倍工资(法定休假日)。

2.劳动者工资:

按月支付,货币形式,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女职工和未成年工(16-18周岁)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劳动社保与福利: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5年(12个月),5-10年(18个月),10年以上(24个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回顾: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六阶段第七阶段第八阶段第九阶段第十阶段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每天进步一点点,学信教育祝您考试成功-----------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