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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点拨:无效合同

2015-03-09 15:2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主要有:违反有效要约和要约邀请,违反初步协议,未尽保护、照顾、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违反强制缔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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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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