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冲刺:调解与和解
调解:
第三人主持下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专业机构调解。
和解:
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人参与。
阶段:诉讼前、诉讼中、执行中、仲裁中。
和解的效力;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
(责任编辑:·静)
调解:
第三人主持下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专业机构调解。
和解:
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人参与。
阶段:诉讼前、诉讼中、执行中、仲裁中。
和解的效力;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