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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预习笔记(26

2012-12-12 14:32来源:本站评论 浏览
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预习笔记(26)

【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总价合同的合义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
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
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
计划。

三、变动总价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
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
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
程项目,则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3)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4)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四、总价合同的特点和应用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例如,在有的总价合同的招标文件中也有工程量表,也要求
承包商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报价,与单价合同在形式上很相似,但两者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总价合同
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也按总价结算。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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