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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讲解3

2012-12-12 13:55来源:本站评论 浏览
2013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讲解3

【发包人义务】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
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
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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