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预习笔记(28
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预习笔记(28)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 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 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二、变更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除 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三、变更权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 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 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四、工程变更的程序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的程序如下。 1.变更的提出 2.变更指示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五、承包人建议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 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 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六、变更估价 七、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 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 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八、记日工 【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和证据】 一、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二、索赔的证据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 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证据。因此, 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 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 三、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Z106052掌握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 一、索赔意向通知 二、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3)索赔依据和理由; (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索赔资料的准备 1.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 (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 (3)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 (4)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 (5)起草索赔文件(索赔报告)。 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 要求。 (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索赔报告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 性,后者定量。 (4)证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3.编写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 (2)索赔额的计算依据要准确,计算结果要准确。 (3)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 四、索赔文件的提交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例如,FIDIC合同条件和我 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都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 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 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 补偿的索赔权利。 五、索赔文件的审核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监理人)审核。工程师(监理人)根据 发包人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质疑。 六、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七、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八、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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