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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预习重点(5)

2013-09-22 10:1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4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预习重点(5)

二、无权占有包括两种情况

(1)无权占有所有物(如甲的房屋被乙租用,租期届满后,乙不返还承租的房屋);

(2)非法侵占(如甲抢夺乙的财产据为己有)。这两种情况都构成无权占有,权利人可以通过提出请求或诉讼,要求返还。

—在共有的情况下,每个共有人都可以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共有物。但各共有人必须要求不法占有人将共有物返还给全体共有人。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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