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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知识点:工程质量事故

2014-03-07 09:5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1)凡工程产品未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规定限额的称为质量问题。由于项目参建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规定限额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按照其造成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伤,或者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l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l0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lO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万元以上lO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质量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可以分为:指导责任事故和操作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4)质量事故按照产生原因可以分为: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以及其他原因引发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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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教材第四章知识点罗列:

→施工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的基本要求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的内涵和特点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认证

→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和一般方法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方法

→施工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施工质量事故的预防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

→施工质量的政府监督

政府对施工质量的监督职能政府对施工质量监督的实施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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