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前冲刺:施工质量事
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1.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包括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有关质量事故的观测记录、事故现场状态的照片或录像;事故调查组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及分包合同等。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主要是有关的设计文件、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4)相关的建设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与上程质量及质量事故处理有关的法规,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关于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法规等。
2.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1)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力求及时、客观、全面,以便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串。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上程项目和参建单位概况;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乍后所采取的应急防护措施;事故调查巾的有关数据、资料;对事故原闪和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对事敝处理的建议;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2)事故的原因分析
要建立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避免情况不明就主观推断事故的原因,特别是对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和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事故,往往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因此,必须对渊查所得到的数据、资料进行仔细的分析,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制订事故处理的方案。
事故的处理要建立在原冈分析的基础上,并广泛的听取擘家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经科学论证,决定事故是否进行处珲和怎样处理在制订事故处理方案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不留隐患,经济合理,只有可操作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4)事故处理。
根据制订的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认真处理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技术处理,以解决施上质量不合格和缺陷问题;事故的责任处罚,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埘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依然存在隐患,应肖通过检查鉴定和验收做出确认,事故处理的质量检查鉴定,应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的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必要时还应通过实际量测、试验和仪器检测等方法获取必要的数据,以便准确地对事故处珲的结果做出鉴定,最终形成结论。
(6)提交处理报告
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尽快向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交完整的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实施质量处理中有关的数据、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事故处理的结论等。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
1.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牛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2.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
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
与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缺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做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
①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②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③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④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
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