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
学信教育网整理10月22日《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
1[单选题] 水准测量中,A点为后视点,B点为前视点,A点高程为ha,后视读数为a,前视读数为b,则B点高程( )。
A.ha—a+b
B.ha+a—b
C.a+b—ha
D.a—b—ha
参考答案:B
2[单选题] 关于土方的填筑与压实,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一般优先选用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作为回填土
B.填土的压实方法一般有碾压法、夯实法和振动压实法以及利用运土工具压实等
C.填方宜分层进行并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
D.当天填土,应在当天压实
参考答案:A
3[单选题] 施工安全检查应由( )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A.项目经理
B.项目负责人
C.监理工程师
D.项目安全总监
参考答案:B
4[多选题]关于软包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方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软包工程面料常见的有皮革、人造革及锦缎等饰面织物
B.软包工程根据构造做法,分为带内衬软包和不带内衬软包两种
C.软包工程的安装位置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D.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E.单块软包面料可以有接缝
参考答案:A,B,C,D
5[多选题] 按照固化温度的不同,外墙涂料可分为( )。
A.极温固化型
B.超温固化型
C.高温固化型
D.中温固化型
E.常温固化型
参考答案:C,D,E
6[多选题] 施工部署的内容有( )。
A.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B.工程管理的组织
C.重点和难点分析
D.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
E.资金投入计划
参考答案:A,B,C,D
7[多选题] 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有( )。
A.周围地面出现裂缝,且不断扩展
B.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C.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小,没有持续发展
D.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E.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参考答案:A,B,D,E
8[多选题] 施工进度计划按编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
A.施工总进度计划
B.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C.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D.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
E.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参考答案:A,B,D,E
9[简答题]背景资料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8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2.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3.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应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4.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5.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参考解析:
1.(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
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招标办主持开标会。
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久主持。
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理由: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2.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停止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承包单位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要求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
3.(1)应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理由:属一般质量事故。
(2)监理单位应该参加。理由:该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造成的。
4.(1)由原设计单位提出。
(2)签发“工程复工令”;监督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组织检查、验收。
(3)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
5.(1)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理由: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法院不予受理。理由:仲裁与诉讼两者只可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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