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知识点(52)
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知识点(52)
吊顶工程
吊顶工程由支承部分(吊杆和主龙骨),基层(次龙骨)和面层三部分组成。
准备工作:
1. 木龙骨、吊杆、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2. 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3.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无论是上人的吊顶还是不上人的吊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重点)
施工方法:
不上人的吊顶:吊杆长度小于1000mm,采用♀6的吊杆,大于1000mm采用♀8的吊杆
上人的吊顶: 吊杆长度小于1000mm,采用♀8的吊杆,大于1000mm采用♀10的吊杆
无论是上人的吊顶还是不上人的吊顶,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
重型灯具、电扇以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龙骨上,必须增设附加吊杆。(安装在附加吊杆上)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重点 一但隐蔽看不见的东西);
①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②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③预埋件或拉结筋;
④吊杆安装;
⑤龙骨安装;
⑥填充材料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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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