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历年考点(85)
1.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安全技能和基本常识四个方面。
2.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3.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4.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5.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设置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6.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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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