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既有建筑的可靠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二阶段 房屋结构平衡技术要求:荷载的分类、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及其应用 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要求:结构的功能要求与极限状态、结构的安全性要求、结构的适用性要求、结构的耐久性要求、☺既有建筑的可靠度评定 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的特点及配筋要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优缺点、钢筋混凝土梁的受力特点及配筋要求、钢筋混凝土板的受力特点及配筋要求、钢筋混凝土柱的受力特点及配筋要求 砌体结构的特点及技术要求:砌体结构的特点、砌体结构的主要技术要求 |
既有结构需要进行可靠性评定的情况:
①既有结构需要进行可靠度评定的情况: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结构的使用环境出现恶化;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适用性或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②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分为安全性评定、适用性评定和耐久性评定,必要时尚应进行抗灾害能力评定。
1.安全性评定:
基于结构良好状态的评定方法;
基于分项系数或安全系数的评定方法;
基于可靠指标调整抗力分项系数的评定方法;
基于荷载检验的评定方法;
其他适用的评定方法。
2.适用性评定:
在结构安全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对影响结构正常使用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适用性问题,应以现行结构设计标准的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定。
但在下列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现值:以出现明显适用性问题,但结构或构件尚未达到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现值;相关标准提出的质量控制指标不能准确反映结构适用性状况。
3.耐久性评定:
结构在环境作用下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现值或标志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结构构件出现尚未明显影响承载力的表面损伤;
结构构件材料的性能劣化,使其产生脆性破坏的可能性增大。
4.抗灾害能力评定:
结构的抗灾害能力宜从结构体系和构件布置、连接和构造、承载力、防灾减灾和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