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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合同的履行

2015-02-28 09:2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十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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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是指施工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发包方、承包方等)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工程合同价款、合同工期、工程安全等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于生效后没有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应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1)协议补充:补充协议应成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①对施工合同中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②对于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应按订立施工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③履行期限不明确条件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应参照工期定额、工程实际情况和相类似工程项目案例进行确定。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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