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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房屋保修期规定

2015-03-06 10:40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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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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