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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生产安全事故报

2015-03-05 10:4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十八阶段

民用建筑节能法规:民用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节能违反节能条例的法律责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的原则事故报告的期限和内容事故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建筑工程严禁转包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严禁转包的有关规定分包的定义分包必须遵守的规定责任规定分包的法律规定

工程保修有关规定:房屋保修期规定保修期内施工单位的责任非保修范围、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范围、期限与应提交的文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与档案报送期限: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点击回顾:建筑实务第十七阶段预习知识点】

事故报告的原则: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处理的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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