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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非保修范围、处

2015-03-06 14:14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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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处罚:

(1)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2)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2)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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